南都訊 記者張廣軍 惠東縣園林管理局前局長周雄輝與出納、會計、辦公室主任等四人私分公款66萬元,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罪起訴。近日,惠東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4人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至五年十個月不等。   
  周雄輝現年51歲,此前在惠東縣園林系統任職多年。2001年11月起,周雄輝被任命為園林公司經理;2002年9月5日當上園林管理局局長;2013年5月6日調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、縣人民政府督促檢查辦公室主任。調離園林局前,周雄輝認為園林局賬上的錢是其辛苦賺到的,如今他要離開,錢會被接任者花掉,心有不甘,於是他提議,把錢套出來,大家分掉。
  根據惠東縣檢察院的指控,2013年4月,時任惠東縣園林管理局局長、主管惠東縣園林公司日常工作的周雄輝很快就要被調離。走之前,周多次到局財務辦公室,向時任局、公司出納的杜鋼英和時任局、公司會計的朱蘇岸,瞭解局和公司的資金情況。
  有一天,周到財務室對杜鋼英和朱蘇岸說,園林局和園林公司的錢都是他在任時辛苦搞到的,不要留給下一任。還說兩人跟他時間久,要將公賬的錢全部套出來,大家分一點,朱蘇岸聽後表示同意,杜鋼英沒有出聲。經周再次詢問,杜鋼英回答稱領導定了怎麼做就怎麼做。過了一兩天,周又來到辦公室,朱蘇岸在場,周雄輝交代其從單位賬戶取出共66萬元,並表示會聯繫其他公司開具苗木發票拿回來沖賬。發票到了後,周雄輝叫辦公室主任賴某某到杜鋼英和朱蘇岸的辦公室,幫忙填寫空白的進貨單,賴填寫了一份,還草擬了一份讓杜鋼英填寫,寫好後朱蘇岸幫忙對發票和裝訂,全部弄好後由朱蘇岸入賬。
  之後,周雄輝從普寧市一苗木有限公司弄來4張金額合計38萬元的虛假購買苗木的發票,從中山市古鎮一苗圃場弄來3張金額合計28萬元的虛假購買苗木的發票及一些空白苗木送貨清單。套出66萬元後,杜鋼英按照周雄輝的交代,分給朱蘇岸15萬元、賴某某6萬元、自己15萬元,剩餘30萬元則交予周雄輝。
  案發後,4名被告人退清了所分得贓款。昨日,根據惠東縣人民法院的通報,以犯貪污罪判處被告人周雄輝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、杜鋼英、朱蘇岸有期徒刑五年、賴某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,緩刑三年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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